競 消 會 興 訟 告 曬 太 陽 燈 業
稱 醫 學 科 學 證 據 顯 示 導 致 皮 膚 癌
已 故 華 女 奧 莉 花 。
(本報墨爾本訊)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已採法律行動,企圖以安全理由,使墨爾本逾40家室內太陽燈專門店被迫關門。
競消會在有關訴訟中亦專門針對澳洲曬黑協會主席馬連尼(SCOTT MENEILLY)。
競消會的行動隨去年9月墨爾本一名女子聲稱因曬太陽燈引致患皮膚癌、最後去世一事而作出。該名26歲女子名奧莉花(CLARE OLIVER),是一名維護患癌症人士權益鬥士。
在奧莉花逝世後,馬連尼曾發出公開信,聲稱奧莉花非死於由太陽燈導致的皮膚癌。與馬連尼站在同一陣線面對將在聯邦法院的訴訟的,還有TROPICAL SUN INDUSTRIES P/L、BODY BRONZE IN
TERNATIONAL P/L及澳洲曬黑協會。抗辯方稱,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曬太陽燈與皮膚癌有關。
不過,競消會的訴訟辭指出,曬太陽燈業的抗辯謬誤,因已有醫學及科學證據將曬太陽燈與患皮膚癌危險連上等號。
如果競消會的訴訟成功,曬太陽燈業將被迫支付競消會所有法律費用,並公開登報澄清自己的聲稱為謬誤。競消會稱,曬太陽燈業的錯誤、誤導及欺騙行為,違反了執業法。
奧莉花曾警告年輕女性關於曬太陽燈的危險,當時她已臥於PETER MACCALLUM癌症中心病床上,瀕臨死亡;這使到維省當局被促請改革法例,包括強制曬太陽燈業作出健康警告,以及禁止16歲或以下人士曬太陽燈。當時的總理何華德(JOHN HOWARD)也在奧莉花逝世後對她讚頌。
有關訴訟已排期7月24日在墨爾本的聯邦法庭聆訊。(陳)
2008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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